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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学术论文奖励办法

    为鼓励全馆工作人员积极从事专业课研究,展开学术交流,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,创建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,提高我馆整体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,经馆务会研究决定,对参加学术交流的作者所撰写的论文给予适当奖励,其费用从图书馆创收经费中支出。

 

   1、奖励论文内容

  • 论文要围绕图书馆、信息方面及相关学科内容。
  • 论文要结合本馆和本岗位业务工作实际。
  • 论文要论点新颖、中心突出、层次分明、语言通顺。

   2、奖励论文条件

  • 论文第一作者为我馆在职工作人员或在外学习人员。
  • 论文要在评审前一年度所撰写。
  • 论文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图书馆学术委员会,并经过评审。

   3、奖励论文标准

  • 在我馆学术会议上交流(经馆里评审)的论文,每篇奖励10元。
  • 在我馆学术会议上宣读,内部刊登,省级以下学术会议交流,获校三等优秀论文。每篇奖励20元。
  • 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,地区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,公开发表(有刊号),获校二等优 秀论文,每篇奖励30元。
  • 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校一等优秀论文,每篇奖励40元。
  • 在国内重要期刊(本校认定)上公开发表,每篇奖励50元。
  • 被国际三种检索工具收录论文,每篇奖励100元。

  4、辅助说明

  • 每篇论文奖金均取最高额度,但不能兼得。
  • 公开发表,内部刊登,学术交流等论文,均要提供原件。
  • 没经过馆内评审的论文,概不奖励。
  •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解释权归图书馆学术委员会。

 

沈阳工业大学图书馆

200010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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